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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你死我活!

    第三百四十四章你死我活!

    博登尔被韩青禾这一巴掌打的有些懵了。却又仿佛被这一巴掌给打醒了。

    他有些扭曲地笑了笑,咬牙切齿道:“爱戴?优渥的生活?韩小姐,也许你并不知道,我的祖先曾控制整个国家。所有人,都称呼他们为王。那才是我们家族应该得到的待遇。而不是像我这样,以出卖自己的灵魂去取悦观众,才能获得微薄的酬劳。”

    博登尔越说越是气愤,却被韩青禾冷冷打断。

    “我们是艺术工作者。为什么要用取悦观众来形容自己?谁告诉你,艺术家需要这么卑微?”韩青禾掷地有声道。“我们所得的,是应得的,并不是被人恩赐。”

    韩青禾说出自己的真实想法。却完全无法获得博登尔的共鸣。甚至于——这世上绝大多数从艺人员,都没办法与韩青禾产生共鸣。

    所谓明星,在很多人看来,就是戏子。就是出卖自己的灵魂来取悦广大观众。在古代,这更是一个卑劣且令人所不耻的职业。

    时至今日,虽说已经得到了很大的改善。甚至成为了广大观众的偶像。可在许多明星来看,自己所做的一切,仍然是为了取悦大众。

    像韩青禾这般自我肯定的明星,可能真没几个。

    不过也不奇怪,谁入行不是为了赚快钱?唯独韩青禾不屑于赚钱。她不仅在娱乐圈独树一帜,在整个物欲横流的社会,同样鹤立鸡群。

    不然欢哥怎么会如此欣赏大明星?

    没见过啊——这他妈就是活神仙啊!

    博登尔不接受韩青禾的辱骂。也再无心情理会唐欢二人。

    他的视线落在了那名西装青年的脸上。眼中有恨意,但更多的,却是恐慌。

    “你的眼神告诉我。你很恨我?”

    西装青年来到了台上,并气定神闲地坐在了博登尔的旁边。

    由始至终,他都没有注意到唐欢,或者是大明星韩青禾。

    在场的任何人,都无法吸引他的注意。因为正如博登尔所言,这里的人,都会死。死的很惨烈。

    他又何必和一群死人做任何的沟通呢?

    “为什么?”博登尔深深凝视着西装青年。“贝尔。为什么要出卖我?”

    “是你先背叛了组织。”被称之为贝尔的英俊青年抿了一口红酒,十分轻松地说道。“你的心,已经不再属于组织。我们的任何决定,你都在排斥。你想过普通人的生活?你想在娱乐圈肆意妄为。潇洒快活?不要做梦了。从你加入我们的那一天开始。你的一切,都属于组织。”

    “我加入你们。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博登尔寒声说道。“相反,你们从我身上得到了多少实惠?”

    “这不重要。”贝尔微笑摇头,忽然从部下腰上取下一把手枪。然后递给了博登尔。“你的身份已经曝光。明星肯定是不能继续去当了。所以——”

    略一停顿,贝尔继续说道:“给你个机会。挑几个媒体人杀了。然后把你自己武装起来。做一条忠诚的狗。我会赏你一碗饭吃。”

    贝尔看起来很优雅。口气却极其的狂妄。

    博登尔面色复杂,咬牙说道:“我不会再为你们做事!”

    “你知道背叛组织的下场吗?”贝尔质问道。“你知道拒绝我会有什么后果吗?”

    他把手中的枪塞进了博登尔的手中。然后,端起酒杯慢慢品尝。似乎并不着急下一步行动。

    博登尔僵在了原地。

    情绪几度失控。

    让他亲手屠杀媒体人?

    他做不到。

    他渴望得到人们的尊重。也习惯了被众星捧月的滋味。

    他想逃避曾经的生活。也不想继续堕落下去。

    年少轻狂时的他,被这群妖人蛊惑。心甘情愿地当了很多年的狗。可现在——他只想过自己喜欢的生活。

    他连潜规则都不屑去做。宁可花钱寻欢。可见他对自己的声誉,看的有多么重要。

    就在博登尔无比挣扎纠结之时,一旁的唐欢忽然笑了笑。有些妖异地说道:“博登尔先生,既然你这么憎恶他。为什么不开枪杀了他?”

    这算什么?

    很明显的挑拨离间——

    就连博登尔,都觉得唐欢不该在此时此刻,开这种玩笑。

    杀贝尔?

    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

    贝尔可是组织的王牌,更是实力非凡手段狠毒的恐怖存在。他就算拿着手枪,也没有勇气与贝尔为敌。

    “他不敢。”贝尔摇摇头,终于多看了唐欢一眼。“你敢?”

    “我没枪。”唐欢摇摇头,随即又是耸耸肩。“你给我一把枪。我打爆你的狗头。”

    唐欢说的极其心平气和。可口吻中的凌冽气势,却是异常尖锐。

    贝尔闻言,非但没有生气。反而饶有兴致地扫了唐欢一眼:“你叫什么?”

    “小名你爸爸。大名你爷爷。”唐欢微笑道。

    贝尔眉头微微皱起来:“看来,该拿你开刀。”

    说罢,他回望博登尔:“杀了他。我不再计较你以前犯下的错。”

    博登尔只是僵硬地坐在椅子上,纹丝不动。

    杀人?杀了唐欢?

    尽管他很讨厌唐欢,可要他亲手杀了唐欢,而且是众目睽睽之下——他不敢。也没这个胆量。

    “你不杀他。我杀了你。”贝尔再度拿起一把枪,指向了博登尔的脑门。

    被枪指着头,博登尔的大脑一片混乱。

    死?

    他不想死。哪怕过的再辛苦,再憋屈。他也想要活着。

    人一死,就什么都没了。往后的千秋万代,都不再有自己的存在。

    这是多么的可怕?多么的残忍?

    可要他杀了唐欢——

    “你还有十秒。”贝尔不耐烦地说道。

    在他看来,杀唐欢和捏死一只蚂蚁没什么区别。他不明白,为什么博登尔如此纠结?

    除非,他不想活了!

    博登尔深吸一口冷气,终于做出了决定。

    他不想死。

    他的人生也已经彻底被贝尔毁掉了。

    再多杀一个人,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更何况,他本就与唐欢有仇。

    甚至可以说——若不是唐欢的出现,他也不会开这个发布会,更加不会被贝尔利用来搞恐怖活动!

    杀死唐欢,似乎是天经地义的一件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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