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太年轻!
看着那漫天火光,徐乐捂住胸口,拿着扫把的右手微微颤抖。 若非身体状况不允许,他真想把那家伙抓回来切片研究一下。 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巧的事情? 那极具冲击力的画面,那雷厉风行的办事风格,以及临走前那矫健的一跃,无一不与他记忆中的某个恶劣身影重叠。 如果真是它的话,就合情合理了。 那只蠢货最喜欢搞事情,而且,一搞都是大场面。 爆炸、火灾、车祸……都是它的最爱。 从刚才那惊鸿一瞥中,徐乐看出了太多相似点。 只是想不通,这个世界,怎么可能会存在着同样一个家伙。 还是说,它也穿越了? 等等! 徐乐忽然想到了什么,脸上闪过一丝惊色。 他下意识地看向车祸现场。 “那里,该不会也是它的手笔吧……” 这个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徐乐再也无法保持冷静,丢下工具,快步跑了过去。 这个点人挺多,用飞的,太惊世骇俗。 片刻后,徐乐来到了车祸现场。 此处是三岔路口,路灯亮如白昼,偶有车辆驶过。 徐乐眼中闪烁着微弱的光芒,站在路旁左右打量。 水泥地上,水渍还没有完全干透,残留的血迹清晰可见,范围之大,触目惊心。 远处还有车轮摩擦过的焦黑痕迹,可以想见之前那一下是有多么惨烈。 徐乐前行几步,在绿化带旁蹲下,伸手从叶子上取下一根东西。 此物细如发丝,通体漆黑,末梢微卷。 看起来,像是某种生物的毛发。 徐乐拿在手中搓了搓,似有所悟。 然后拿到鼻子下闻了闻。 接着又搓了搓, 再闻了闻。 片刻后,他震惊地发现…… 分辨不出来! 徐乐失望地扔掉毛发,直起身子,准备去第二事故现场溜达一圈。 刚转身,就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迎面走来。 顾悦儿。 她穿着一身稍显紧身的白色短袖,裤子换了条牛仔,修长的双腿有节奏地交替着。 一样的打扮,一样的气质。 只不过与吃饭那会儿不一样的是,现在的她,看起来有点狼狈。 头发全乱了,有的甚至黏在脸上。白色的短袖上染了好几处灰黑,好像从矿洞中刚爬出来,脏兮兮的。 唯有她的双手,仍旧是那么晶莹剔透,赏心悦目。 给徐乐的感觉,这妹子似乎是刚经历了一场恶战,亦或是死里逃生的艰苦挣扎,简直凄惨极了。 顾悦儿此时也留意到了徐乐,脸上划过一抹惊讶,似乎在想徐乐怎么会在这里。 不过很快,她就收拾起了情绪,低下头,加快脚步。 看起来,并不想和徐乐打照面。 “你这是,刚挖煤回来?”徐乐随口招呼道。 顾悦儿知道没法假装了,抬头瞪了徐乐一眼:“要你管啊,死软饭男!” 态度简直不要太恶劣。 徐乐张了张嘴,然后发现,自己居然无言以对! 他总算知道,这姑娘为什么对自己有如此大成见了。 十七八岁,正是对价值观人生观有了点模糊概念,却又无法完全诠释的年龄段。 他们会凭借本能去判断一件事的善与恶,他们很少有成年人的尔虞我诈,他们天马行空,他们嫉恶如仇。 面对自己讨厌的事物,他们会不假辞色,从不掩饰。 通过王阿姨,顾悦儿很容易就能知道,徐乐是个什么货色。 房子是南小希的。 钱是南小希的。 就连身上的衣服,都是南小希买的。 妥妥的软饭男…… 所以那种充满鄙夷的神情,也就有了完美解释。 顾悦儿的态度让徐乐有点哭笑不得,但他还不至于跟一个小屁孩去计较态度。 两人交错之际,徐乐忽然问:“你该不是刚从火灾现场跑出来的吧?看你这情况挺严重的,不去医院么?” 徐乐不是什么热心人,这一问,只是感觉吃了人家妈妈的饭,怎么着也得表示一下而已。 但人家显然不领情。 顾悦儿身形微微一顿,没好气道:“不关你事!” 说完继续低头走。 两人擦肩而过。 这一次,徐乐没再上去自讨没趣,摇摇头,朝着火灾现场走去。 所以他也没有发现,顾悦儿肩头后方的衣服上。 两根短小的毛发迎风招展着。 …… 徐乐来到现场时,火势已经得到了极大控制。 现场人头攒动,拿水管的、抱灭火器的、救人的,各司其责。群众们挥汗如雨,干劲十足,仿佛抗洪抢险现场。 这一幕让徐乐分外吃惊。 在他的印象中,世人都是冷漠的,不近人情的,只会自扫门前雪的。 然而这个世界的人,却是这么热情。 此时距离发生爆炸才不过十几分钟,消防车都没有到,群众们凭借自己的力量,就飞快控制住了火势,简直不可思议。 偷偷运功帮他们压住了一点火势之后,徐乐拉住一名看起来最为拼命的大伯,忍不住八卦道:“您好,请问这个店铺是你的么?” 大叔扫了徐乐一眼。 今晚徐乐没穿西装,一身休闲服,但他身板正,颜值高,给人的感觉就特别正直。 大叔大概是想到了什么,面色一正,大义凛然道:“这房子不是我的,但见义勇为是我们公民应尽的责任!正所谓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 徐乐目瞪口呆:“……” 大叔,你跑错片场了吧? 大叔说了会儿,见徐乐表情不对,忽然意识到了什么,试探性地问道:“你……不是记者?” 见徐乐摇头,大叔就特别恼火地推开徐乐:“不是记者你问毛啊,没看火都快烧到我家了吗?去去去!!!” 说完,扭头就提着捅跑了。 没想到第一次八卦就碰到这种事,徐乐好尴尬。 不过他还没有恶劣到因为这种破事就大发雷霆的地步,反而帮着一起灭火。 消防车来的时候,火已经完全灭了,但没有人笑的出来。 因为,死人了。 死者是一个身宽体胖,脖子上挂着金项链的壮汉。 他姓金,旁人称他金胖子。 金胖子是在火被完全扑灭之后才被人带出来的,那时候他已经死透了。 致命原因不是吸入毒烟,而是被开膛破肚,各种器官流了一地,死到不能再死。他眼睛瞪的极大,仿佛死前看到过什么恐怖的画面。 徐乐留意到,金胖子胸腔的伤口处,沾着几搓黑色的毛发,心中顿时有了计较。 金胖子的死相吓软了一拨人,看吐了一拨人,只剩一小波人在旁边指指戳戳,一副“我早就知道”的模样。 徐乐放开神识听了一会,大概就明白了。 金胖子在这片名声很臭,吃喝嫖赌打老婆也就算了,关键两人已经离婚,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找上门闹事。 这家店是金胖子前妻开的,金胖子没事儿就会过来晃荡一圈,临走前都会带走一大把钱,好像这里是他家一样。 更过分的是,有时候碰到他心情不好,或者喝了酒的时候,这家伙就会打人。打前妻,小孩在,就一起打。 警方处理过几次,但这家伙不怕,出来后反而打的更凶了。 前妻碍于他的淫威,最终不敢报警。 这些事,边上的住户商家都看在眼里,敢怒不敢言。 今天金胖子又来了,他前妻与孩子都不在,他就硬闯了进去。 没想到他这一次打开的,是一扇通往地狱的大门。 值班民警闻讯赶了过来,看到地上的金大鹏时,一个个都很崩溃。 下午才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尸体还没凉透呢,这边又死了一个,这里到底怎么了? 不久后,干警带着尸体走了,但群众们还在叽叽喳喳。 有人说金胖子死的好,有人说凶手太残忍,也有人说可怜了那位到现在还不知情的前妻,众说纷纭。 临走前,徐乐听到有位老者低声感慨道:“报应啊,这都是报应啊!可惜了不知道是哪位英雄在替天行道,啧啧……” 徐乐没说话,沉着脸走了。 此时此刻,他已经百分百确定,凶手,就是某只蠢货无疑! 只有它,才会成天打着替天行道的旗号,做一些丧心病狂的事情,以满足它那变态的嗜血欲望! 谁要真把它当成什么替天行道的英雄,那么徐乐只能献上一句: 呵呵…… 你还是太年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