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玄幻小说 - 重生之刀霸天下在线阅读 - 第三十二章 真的比我还要快?

第三十二章 真的比我还要快?

    张浪边抿着酒,边从后面观察起白天仇。

    整整半个多时辰。

    白天仇同桌的客人都换了两茬了,他却还是用一只右手一口一口,无比艰难吃着满桌的饭菜。

    另一只左手始终紧紧提着刀。

    他的左脚始终耷拉着,右脚始终坚定不移的伫在地上。

    长短的腿,苍白的手,漆黑的刀,猩红的刃。

    动作姿势,没有变动过一丝一毫。

    张浪甚至相信,从白天仇在那个位置上坐下开始,他的姿势就没有变过。

    这个天下很少有人能做到这一点,能做到这一点的,要么就是傻子,要么就是特别执着。

    执着是一个很麻烦的事情,却也是一种很可怕的精神。

    张浪当然知道白天仇不傻,所以哪怕他很少佩服一个人,此刻心中也是涌起了一股奇妙之感。

    他甚至相信,若是换了个人能做到这般,自己定会赞叹不已,忍不住上前结交一番。

    但是眼前的背影却是白天仇,所以张浪绝对不会去自讨没趣。

    一个人,既不会喝酒,刀又日夜不离手,那他一定会没有朋友。

    因为他不需要朋友,他只需要刀。

    他活着就是为了杀人。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白天仇的江湖,就是他的刀,和一个一个过去,现在,将来都注定要死在他惊魂刀下的人。

    交朋友?找姑娘?肯定是不存在的。

    张浪心里转着奇怪的念头,耐心等待着。

    只是他却没有发现,其实他自己的姿势,似乎也是坐如钟,从一开始坐下开始,也没怎么变过。

    他一口一口抿着,第三坛酒也已经喝了大半。

    这时,白天仇一直悬空耷拉的左脚稍稍动了一动,向着左边荡开了一尺,他的头也微微往左瞥了瞥。

    而大门在右边,所以他肯定不是要离开。

    张浪嘴角微微一笑,便往楼梯上看去。

    一层,二层,三层,四层,五层。

    果然,在第五层的走廊上,有个年轻人正走向几乎笔直通往楼下的竖直平板一般的楼梯。

    他长相俊俏,穿着一身颇为英挺的红色长衫,蜂腰猿背,腰间的佩剑那剑鞘上的珠宝美玉,哪怕在这柔和的灯笼光下,也显得颇为耀眼。剑柄末端悬着一根鲜红的金丝剑穗,和他衣服的颜色正相配。

    好一个翩翩美少年。

    他就像个新郎官一样,脸上还带着一丝晕红和欢愉之色,想必刚刚在上面受到了至高无上的享受。

    他凌空跃起,微微一荡,便落到了几乎垂直的楼梯上,然后悠闲的向下走着。

    哪怕是垂直而下,他的脚却像钉死在平板上一般,顾目四盼之下,竟像走在自己的后花园一样,闲庭漫步,潇洒之极。

    “好高明的轻功。”

    这时,大厅之内有个江湖客,嘴里大声赞道。

    少年脸上便又露出更潇洒的微笑,因为他知道这个场内很多人都在看他,每天都是这样。

    他喜欢天香楼,不但是因为这里至高无上的享受,也是因为每次他从五楼下来,便能够万众瞩目。

    也能让所有人都知道,平州府林家的逍遥公子林琦鸣之所以能够在平州府横行霸道,绝非是因为他林家富比半城。

    更不是因为他那个从小离家,在天下九门之一的点苍派修行的双胞哥哥,‘百剑飞花’林琦诤。

    而是因为他也有一身好武功,内力深厚,剑艺不凡,登萍能渡水,上五楼如攀梯,下直墙亦如平地。

    他潇洒的从五楼走了下来,矜持的朝周围点了点头,他喜欢这样的感觉。

    连天香楼悠扬的琴声听着他耳朵里也似乎正在为他赞喝。

    但是这时,白天仇却动了。

    这个跛子右脚用力一蹬,人便直窜而出,随后左脚微微点地,右脚又是一蹬。

    张浪觉得,如果刚才的少年轻功算得上飘逸潇洒,那白天仇的就是丑,极丑,太丑了。

    他这个跛子,右腿长,左腿短,所以他每次左脚点地的时候,人都是像要倒下去一般。

    每一步都好像要摔个狗吃屎一般狼狈。

    但是他的右脚却非常有力。

    这也很正常,但凡一个跛子,靠着一只脚走遍了半个天下,他那只脚都会非常有力。

    若是再加上凡境上阶的深厚内力,那就会更有力,有力的可怕。

    所以白天仇那右脚一蹬之下,便非常快,快的非常。

    那飘逸的少年才转了头朝一个熟客点头示意,再转回来时,一个跛子便出现在了他的面前。

    这个跛子左手的惊魂刀化为一道沉黑猩红的刀光。

    好像来自地狱血河的水,也似九天之上降落的光。

    那红杉少年甚至还没有反应过来,便已经倒在了楼梯口。

    只是他似乎还没死透,艰难的想抬起手捂住喉咙里奔涌流淌的血。

    他喜欢天香楼,但是他到死都没有想到,为什么会死在自己最喜欢的地方。

    “这算不算死得其所?”

    最后一个念头就这样在他脑海中荡漾开来,而从喉管涌出的鲜血在地上蔓延开,浸湿了他那身上的大红长衫,也浸湿了剑上的穗花,颜色倒是分外相配。

    “杀人了。”

    “杀人啦!”

    ……

    天香楼开了二十余年,从来没发生过命案。

    所以直到林琦鸣死得透透了,这大厅中的江湖中人才堪堪反应过来,开始慌忙的惊呼起来。

    “确实比我快。”

    这时,张浪点了点头,只是嘴角却带起一丝戏谑,轻声道:“然后呢?”

    然后,白天仇从怀里取出一条青色的布带,随手扔在了林琦鸣的尸体上。

    这布带刚刚从空中飘落在尸体上,方才惊呼的江湖人士便似看见了洪水猛兽一般,纷纷向外逃去,手忙脚乱之下,桌椅瓢盆倒了一地,九坛菜肴亦是撒了一地。

    不到几个呼吸的功夫,这满大厅的江湖人士竟是散了个精光,在这厅中只留下一片狼藉。

    这是一条世上最普通的青布条,随便哪个布坊都能够买到一大堆,简直是一文不值。

    但这却也是世上最不普通的青布条,堪称价比万金。

    这青布条的价值之所以变得这么奇怪,却是因为上面还漂亮的绣着些鲜红的小字。

    ‘青衣楼三十三楼,独家出品,仿冒必杀’。

    歪歪扭扭的字看着非常好笑,但是一旦有人看见了这个布条,他是绝对笑不出来的。

    要知道,这个天下人命很值钱,你必须要出得起很多很多钱,才能买到一个人的命。

    但这个天下人命也最不值钱,你只要出得起足够的价钱,就能买到全天下九成的命。

    人命的价值之所以变得很奇怪,一大半的原因上就落在这青布条上。

    天下十成,青携九成,一衣带血。

    天下十成性命,我能杀九成,剩下的一成即使杀不了,也能让你流血。

    如此海口狂言。

    这就是天下凶名最盛的杀手组织。

    天下八府之一,青衣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