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四十三章 异界(157)
不知道过了多久,东方的天际露出了鱼肚白,很快,太阳也升出了海平面,又是新的一天开始了。 布宜诺斯基第一个醒了过来,作为经常在驾驶舱的人,他对光线的反应很敏感。他一睁开眼,就看到庞小南像一尊雕塑一般,站在方向盘的后面,双手紧紧的握住方向盘,有时还轻微的打一下方向,似乎是一晚没睡。 可是布宜诺斯基随后惊奇的发现,庞小南是闭着眼睛的,所以说庞小南是在闭着眼睛打方向,布宜诺斯基大吃一惊,赶紧从靠椅上一跃而起,冲到了庞小南的身边。 “队长,队长!”布宜诺斯基大声的叫喊着,他以为庞小南出了什么事情。 庞小南慢慢的睁开了眼睛,笑吟吟的看着布宜诺斯基,嘴角上扬道,“早啊,大副。” 布宜诺斯基接过了方向盘,说:“吓死我了,队长,我还以为你出了什么事,竟然在睡梦中开船。” “我是在闭目养神。”庞小南走到一旁的靠椅上坐了下来,“你放心吧,没有耽误我们的行程。”经过一晚上的休整,庞小南的身体状态又恢复了过来。 布宜诺斯基看了看手表和太阳的对应关系,发现庞小南的方向没有错误,好奇道,“队长,你是怎么调整方向的,你都闭着眼睛在开船,肯定是没看方向啊?” “用这里,”庞小南指了指太阳穴,神秘的一笑,“有人靠仪器引导方向,有人靠直觉……行了,我去船舱里看看,也不知道里面的人怎么样了。” 庞小南下了驾驶舱,朝船舱里走去,刚要开门,船舱的门从里面打开了,李易斯走了出来。 “哟,小李,起床了?”庞小南笑呵呵的和李易斯打招呼。 “早就醒了,我学你的,一直在里面打坐吸食灵气呢。”李易斯关上了舱门,走到了甲板上,“不过里面的空气实在是有些浑浊,昨天晚上那大风大浪的,把所有人都给晃的死去活来,好多人吐了,那味道……” 李易斯用力的扇了扇鼻子,然后深深的吸了一口甲板上的新鲜空气。 “啊,好舒服啊……”李易斯伸了个懒腰,转身看向庞小南,“你教的功夫真神奇,我一晚上没有睡觉,但是竟然不觉得困。” “俗话说的好,神满不思睡,你吸足了灵气,自然用不着睡觉啦。”庞小南拍了拍李易斯的肩膀,“怎么样,里面的人没有大碍吧?” “没有,除了一开始几个人被晃的有些难受外,其余人最多是受了点擦伤和小的撞伤,后来船稳了之后,都睡得跟猪一样,应该是都没有什么损伤。”李易斯守夜守了一个通宵,没有发现特别的情况。 “那就好!”庞小南转而没有进船舱里去,他准备让里面的人再多休息一样,他转身走向了前方的船舷处,双手抓着栏杆,眺望远方的风景,只见一对对的飞鱼在海面上自由的跳来跳去,那身上的鳞片在初升的太阳照耀下,还闪出点点的银光。 “诶,李易斯,你快来看!”庞小南招呼身后的李易斯过来。 “是飞鱼吗?”李易斯虽然出门少,不过博览群书,还是知道一些物种的。 “应该是吧?”庞小南也不怎么认识海上的生物,只是看到那鱼会飞,就随便猜测了,“会飞的鱼应该都叫飞鱼,虽然它们有可能是不同的物种。” “哈哈,你说的对,会打鸣的鸡都是公鸡,虽然不知道是什么鸡!”李易斯接了一句俏皮话,心里感到无比的放松,这早晨的海景让人心旷神怡,主要是天气很好,万里无云,一改昨晚的风云诡谲。 “对了,我要交代你一件事情。”庞小南突然记起了一件重要的事。 “什么事?”李易斯悠闲的靠在船舷的栏杆上,笑着看向庞小南。 “我昨天跟你说到的碰到神仙的事情,你最好不要说出去。”庞小南之前跟小田莉玛和布里奇摩尔根对过说辞,已经都同意把这件事情保密,但是他之前已经告知了李易斯,最好是和李易斯也保持说辞一致。 “我知道的,”李易斯点了点头,“这件事关系重大,能保密自然最好。” “我就知道你深明大义!”其实庞小南也不是不放心李易斯,不过是问一下比较保险。 “其他人都同意保密吗?”李易斯心想光是自己不传播出去没有用,必须是大家一致同意保密,这个秘密才能守住。 庞小南点了点头,说:“昨天我们已经沟通过了,达成了协议,毕竟这是一件天大的秘密,不说出去对谁都有好处。” “连小田莉玛教授也答应了?”李易斯不是很相信一个科学家,不去发表她发现的重大秘密,尤其是这件事情能让她举世闻名。 “一开始她是有些抗拒的,”庞小南趴在了栏杆上,慵懒的伸了一下脖子,“这个我也理解,毕竟是一个科学家,哪有看到了不说的,不过经过我语重心长的开导,还有布里奇摩尔根的推波助澜,她终于觉得缄口不语了。” 庞小南做了一个嘴巴拉锁的动作,而后又扬起了嘴角,满是笑意。 李易斯冲庞小南竖起了大拇指,赞叹道:“犀利,不愧是三寸不烂之舌,连科学家都能做通工作……” “诶,李易斯,我发现自从你加入了黑曼巴,你这嘴巴越来越油滑了啊?” “还不是跟你学的……” “不过说实话,”李易斯突然严肃了起来,“你难道没发现,小田莉玛教授对你很有好感吗?你说的话,她不可能不听……” “八卦!”庞小南白了李易斯一眼,他万万没想到,一个纯洁的世家子弟,竟然也关心起儿女之情来。 突然,舱门开了,小田莉玛摸着肚子从里面走了出来,远远的看到了庞小南和李易斯就喊道:“庞小南……”小田莉玛的声音悠长,听起来有些发嗲。 “咿呀……”李易斯夸张的打了个摆子,双臂抱在胸前做起鸡皮疙瘩状,然后似笑非笑的看向庞小南。 庞小南没有理会李易斯的揶揄,看着小田莉玛道:“怎么了,小田莉玛教授?” “我们脱离危险了没有?”小田莉玛走到了庞小南的身旁,可怜巴巴的看着庞小南的眼睛。 “应该脱离了吧,”庞小南右手伸直在胸前一划拉,“你看这平静的海面,多么美丽的早晨啊,我们应该尽情的享受这无边的景色……” “我饿了……”小田莉玛撒娇的嘟起了嘴巴,眼中满是深情。 “你饿了?”庞小南皱起了眉头,这一大早的,去哪里弄吃的,这可是海上。 小田莉玛重重的点了点头,“我饿了,你快给我弄点吃的去。” “这……”庞小南挠了挠后脑勺,这可真把他难为住了,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哪里弄吃的去。 李易斯在一边帮腔道:“不是还剩了一点蟹肉吗,可以弄来吃了。” “对啊,”庞小南打了一个响指,“走,我给你烤蟹腿去。” “不嘛,我不吃蟹肉,”小田莉玛趴在栏杆上干呕起来,“昨天全被吐出来了,现在我一想起那股味道,我就忍不住要呕吐。” 也是啊,昨天晚上大家都吃了蟹肉,结果在暴风雨中一晃荡,都给吐出来了,现在所有人的嘴巴里只怕都是那股难以忍受的腥味,哪里还吃得下,只要一提蟹肉,大家都会联想到那个恐怖的时刻,哪里还吃得下任何东西。 “你先别急啊,我去去就来。”庞小南把小田莉玛丢给了李易斯,自己转身进了驾驶舱。 “大副,我问你个事啊,我们出了布洛斯圆盘吗?”庞小南随手把驾驶舱的舱门关上,眼中充满的期待的看向了布宜诺斯基。 布宜诺斯基笑笑不说话,只是两眼平视前方。 “哎呀,你倒是说话啊,跟我打什么哑谜?”庞小南有些不耐烦了。 “恭喜你,队长,我们已经出了布洛斯圆盘,来到正常海域了。”布宜诺斯基的眼神瞟向庞小南,有一丝喜悦在里面。 “真的吗?你再说一次。”庞小南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说我们已经出了布洛斯圆盘了。”布宜诺斯基指了指驾驶台上的仪表,“你看,虽然我们的动力没了,电子仪表不显示了,但是磁力仪表恢复正常了啊。” 庞小南看向驾驶台,果然那些指南针什么的已经恢复了指示,不再像在布洛斯圆盘一样四处乱窜了。 “哇,是真的啊,果然我的直觉没错!”庞小南伸出双手,要和布宜诺斯基击掌庆祝,布宜诺斯基只好腾出手掌来意思了一下。 “不过队长,你别高兴的太早了。”布宜诺斯基泼了一盆冷水,“我们只是出了布洛斯圆盘,但是我们还是在海上,海上各种情况都有,我们还是不能大意。” “你就是性子太直了,有时候能不能不要这么直白?”庞小南对布宜诺斯基每次浇灭他兴致的做法有些无奈,“至少我们现在没有比在布洛斯圆盘那么危险吧,你真的是,不会讲话!” 布宜诺斯基笑了笑,并不言语。 “我问你,这海里有什么东西可以吃吗?”庞小南突然想起了小田莉玛的早饭问题。 “海里有什么东西吃,自然是有鱼吃了。”布宜诺斯基想都没想,就抛出了一个答案。 “那这鱼要怎么钓啊?”庞小南自然知道海里有鱼,可是他没有钓过海鱼。 “钓海鱼还不简单?”布宜诺斯基笑了笑,看样子显然庞小南没有出海钓鱼的经验,“你只要把钩子放下去,自然会有鱼来咬钩子的。” “这么简单,都不用鱼饵的吗?”庞小南不是没钓过鱼,鱼也不是布宜诺斯基描述的这么蠢,见钩子就咬。 “这海里的鱼啊,平常没有见过鱼钩,它们看到钩子就会咬一咬,以为是什么好吃的。”布宜诺斯基给庞小南普及在海里钓鱼的经验,这是他自己亲身经历过的事情。 “不过你要是想钓一些比较稀有好吃的品种,还是要放一些饵料的。”海里的鱼,生活在底层食物链的,看到什么都想吃,但是那些比较凶猛珍惜的鱼类,一定要看到肉才会下嘴,这是动物界的规律。 “那钓鱼的工具哪里有?”庞小南大概知道了钓鱼的技巧,现在是苦于没有工具。 “你去库房里看看,我记得我们出发的时候准备了不少钓鱼的工具,就是预防到时没有实物要在海上钓鱼用的。”布宜诺斯基参与了出发前的物资采买,他记得是准备了钓鱼的工具的。 “太好了,你准备吃鱼吧!”庞小南兴冲冲的转身离去,一到准备食物的时候,他就非常的热心,因为他从小的愿望是当个厨子。 “等一下,你叫上乌震,他的海钓经验很丰富。”布宜诺斯基在庞小南身后补充了一句,他和乌震出来过海上任务很多次,没事的时候,乌震就喜欢弄一弄海钓。 “好的,我这就去叫他。” 庞小南进了船舱,发现科考队的几个人还在梦乡中,他走到了乌震的舱门外,敲了敲门,乌震很快就起来开了门。 “队长,你没事吧?”乌震昨晚睡的很香,但是一大早也起来了,看到窗外万里无云,心里也是轻松了不少,正思索间,庞小南就来敲门了。 “我没事,走,起来跟我钓鱼去!”庞小南挥了挥手,示意乌震跟自己走。 “钓鱼?”乌震只迟疑了一秒钟,马上神采飞扬起来,“好啊,走,钓鱼去!” 乌震虽然昨晚没有吐出来,不过现在肚子里也是空空如也,一想到钓鱼的乐趣,也是蠢蠢欲动。 乌震带庞小南来到库房,拿了几样工具,就带着庞小南来到一处船舷旁边。 “要怎么钓?”庞小南看着乌震摆弄着工具,心里十分的雀跃。 “来,你拿着这个吊杆,”乌震把一根吊杆递给了庞小南,“把鱼钩抛到海里去。” 庞小南照做了,然后老老实实的坐在船舷边,把吊杆固定在了船舷上,等着鱼上钩。 鱼钩已经被乌震上了鱼饵,乌震交代道:“你看到鱼咬钩了,你就往上拉就行,很容易钓的。” 而乌震自己,却在摆弄一个笼子,那个笼子是用尼龙绳做的,有点像是方方正正的一个箱子,庞小南好奇的问道:“这是什么高科技?” “什么高科技,就是捕鱼笼。”乌震弄好了笼子,就把笼子丢进了海里。 “笼子丢下去,我们就只要等鱼钻进去了,钻进去就出不来咯。”乌震悠闲的坐在庞小南的旁边,看着平静的海面,然后点燃了一根烟。 “你怎么还抽烟,没见你抽过烟啊。”鱼还没有上钩,庞小南和乌震有一搭没一搭的聊着天。 “我不怎么抽烟。”乌震吐出一个烟圈,白色的烟圈扶摇直上,最后散开成了一缕缕青烟,随风消散。 “我在新布洛斯岛上都没有看你抽过一根烟。”庞小南很好奇,看乌震的架势,不像是不会抽烟的人。 “那么紧张刺激的环境,谁有空抽烟啊。”乌震把烟递给庞小南,庞小南摇了摇头,“我啊,就是没事的时候抽一根,这烟都放在船舱里没带上岸。” “那你是没烟瘾咯。”庞小南自顾盯着自己的鱼竿,生怕错过了鱼儿上钩的时刻。 “没有,”乌震摇了摇头,他的头发乱糟糟的,胡子拉碴,一看就是一个硬汉,“我就把这玩意儿当成是零食,有就抽一口,没有也无所谓……” “快快快,快收杆!”突然,庞小南的鱼竿晃动起来,那鱼丝已经牵着鱼竿弯成了60度,乌震在一边看的真切,这是个大家伙。 庞小南连忙冲过去抓紧了鱼竿,奋力的往回收杆。 “靠,这家伙有点力气啊,不会是鲨鱼吧?”庞小南觉得咬钩的这条鱼十分凶猛,怎么拉也拉不回来。 “鲨鱼是不可能的,不过肯定是大家伙。”乌震能从鱼竿的弯曲程度大致判断出咬钩的鱼是什么重量,他的海钓经验不是吹的。 “诶,要不,我直接拉它上来,这点力气我还是有的。”庞小南的功力已经能一拳打几百斤的物体,拉个海里的鱼还是问题不大。 “不不不,慢一点队长,虽然你的力气大,可是鱼竿经不起折腾啊,”乌震在一旁指导,他知道庞小南是新手,“你用力气大了,鱼竿和鱼丝可能会断的,那样就功亏一篑了。” “那我要怎么做?”庞小南手足无措的举着鱼竿,眼睁睁的看着那海里的鱼在海水里挣扎,却看不清到底是何方神圣。 “你就这样绷着,别让鱼跑了,但是也别太用力,防止这个家伙狗急跳墙。”乌震隐隐约约看到了那条鱼的鱼鳍,有些兴奋,可能是个珍贵物种。 “你的意思,是耗光鱼的力气,然后再拉他上来?”庞小南有些懂了乌震的意思,这是捡死鱼的做法。 “队长果然是冰雪聪明!”乌震朝庞小南竖起了大拇指,讨好的笑了笑。 在坚持了大约十几二十分钟后,两个人合力将那条大鱼拉出了海面。 乌震兴奋的尖叫了起来:“靠,队长,我们发达了,这是蓝鳍金枪鱼!” 庞小南钓上来的这条鱼,全身呈纺锤状,长达三米多,重达四五百斤,连庞小南这样的神人,都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拉上来。 “什么是蓝鳍金枪鱼?”庞小南看着地上活蹦乱跳的鱼,一拳砸了过去,那条鱼终于不再动弹,静静的躺在了甲板上。 乌震喜滋滋的躺在了蓝鳍金枪鱼的旁边,大喊大叫道:“这是我有史以来看到的最大的蓝鳍金枪鱼,我们发达了!” “你先别说发达的事,跟我介绍介绍,它怎么就那么值钱了。”庞小南来了兴致,这条鱼确实很漂亮。 “蓝鳍金枪鱼金枪鱼的一种。最大体长可达4米多,重达800多千克,一般常见1到3米。身体是纺锤形,粗壮,横切面近于椭圆形。吻部圆锥形,口大,上颌骨向后伸达眼睛下缘中下部。尾柄细,两侧各有1大2小隆起脊。体被细小圆鳞,胸部鳞片特大,形成胸甲。背鳍2个,相距很近。胸鳍短,末端到第一背鳍中部。腹鳍尖突分离。第二背鳍和臀鳍后方各有8-10个小离鳍。尾鳍新月形。背部青黑色,腹部银白色,尾柄隆起嵴黑色。第一背鳍黄色或蓝色,第二背鳍红褐色,臀鳍和离鳍暗黄色并带有黑色边缘。” 乌震像背教科书一样的把蓝鳍金枪鱼的资料背了出来,作为海钓的爱好者,谁都对蓝鳍金枪鱼有着狂热的追求。 “那它为什么值钱呢?”庞小南还是觉得乌震没有说到点子上,比蓝鳍金枪鱼大的物种多了去了,比如鲨鱼啊,海豚啊之类的,为什么钓到这个玩意儿乌震会这么开心呢。 “物以稀为贵啦,就在一个月前,东京华强水产市场迎来了一条巨大的蓝鳍金枪鱼。在作为开市的重头戏之一的金枪鱼拍卖环节中,最大的一条金枪鱼被鱼生连锁店“寿司三昧”拍得,那条重达212公斤的蓝鳍金枪鱼的成交价为450万华元。” “哦,是吗?”庞小南眉开眼笑起来,“那我们这条鱼也最少值个四五百万咯。” “没错!”乌震拍了拍鱼的身子,“不是每条金枪鱼都能叫做蓝鳍,只有这种蓝色的很醒目的金枪鱼才能称作蓝鳍金枪鱼,而且还有品种的区分。” “为什么能卖这么贵呢,是吃了很补吗?”庞小南只知道贵的东西肯定有贵的理由,比如人参之所以贵,是因为它的药用价值很高。 “有几个原因,首先是因为好吃,”乌震说到吃,也是咽了一下口水,“人们为什么愿意为这条鱼一掷千金呢?因为蓝鳍金枪鱼的鱼肉味道佳,将一条蓝鳍金枪鱼分解为食材的话,基本可分成大腹、中腹、赤身和腮帮四部,每公斤的售价也相应的按照的部位有所不同。” “哪里最好吃?”说实话,庞小南以前吃过生鱼片,但是不知道有什么品质的区分。 “大腹是整个蓝鳍金枪鱼身上最稀少、肉质最肥嫩的部分。其中大腹部位的鱼肉油脂最丰厚,肉质细嫩呈粉红色并且入口即化,鱼肉有明显脂肪纹路和油脂香,价格最贵。中腹的口感虽然不如大腹,却是衡量一家寿司店水准的分水岭。中腹是一条金枪鱼的腹部和背部,在适度的脂肪层下是紧实的肌肉,口味次于大腹,颜色稍深,价格适中。赤身相比前二者更为廉价,一般人也能消费得起。赤身是鱼背部脂肪最少的肌肉,也是低卡路里、高蛋白质的部分,价格相比最便宜,是不少寿司店的首选。” 乌震如数家珍,似乎是对金枪鱼的味道相当熟悉。 “不过对于餐厅而言,无论是哪一腹,蓝鳍肚子上的脂肪含量较高的一部分肉,无疑都将会成为制作刺身的顶级食材。” 说到这里,乌震又舔了舔嘴唇,显得饥渴无比。 “好吃的东西那么多,鱼肉也有那么多种,这不是蓝鳍金枪鱼卖的贵的唯一原因吧?” “当然不是,还有因为它的营养价值高。”乌震深吸了一口气,虽然不能把这条贵重的蓝鳍金枪鱼填到肚子里去,但是闻一闻它身上那贵族的味道,也是让人神清气爽的。 “蓝鳍金枪鱼肉中的脂肪含量可以达到15%,鱼肉中包含的不饱和脂肪酸比任何一种鱼都要高,并含有人体所需的八种氨基酸在内的多种氨基酸,富含维生素、铁、钙、碘等多种矿物质和微量元素。” “好吃有营养就卖这么贵啊?”庞小南觉得不可思议,自然界的好东西多了去了,他心想有营养的东西也不止这一条巨大的鱼吧。 “除此之外,蓝鳍金枪鱼所含的dha和epa也是鱼类中最多的,dha对提高记忆力、预防阿茨海默症有很好的功效,epa则具有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的特殊功效,此外,需求增加造成的过度捕捞,也使得目前海洋中现存的蓝鳍金枪鱼数量骤减;加之蓝鳍金枪鱼寿命较长、成熟较晚,人工饲养几乎不可能,以及国际条约中的配额制捕捞制度,都是蓝鳍金枪鱼的价格之所以水涨船高的决定因素。” 乌震又列举了几个原因,庞小南才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说:“不愧是鱼中贵族,不枉我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它弄上来,那我们要怎么吃呢,生鱼片吗?” “吃?”乌震一下没反应过来,“你疯了,几百万的东西,你说吃就吃啊。” “不吃我钓它上来做什么?”庞小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卖啊,上了岸把它卖了,我们一人一半,”乌震突然觉得有些失礼,“要不你七我三也行,你是出力的人,我是帮手,你意思一下就行了。” “你还真会想!”庞小南皱着眉头,似笑非笑的看着乌震,“我们九死一生逃出来,钱看那么重做什么,有吃就吃,别到时带不走。” “吃什么也不该和钱过不去啊,”乌震指了指海里,“我们不是还有个捕鱼笼吗?那里面肯定有不少好东西,到时候我们吃它们不就完了?” “好吧,你说怎么办就这么办吧,反正这一船人的伙食交给你了,”庞小南转身离去,“至于这条蓝鳍金枪鱼,你看着办吧。” “是,队长!”听到庞小南不管了,乌震首先想到的是发财了,虽然这次执行任务也赚不少钱,但是这条鱼可是意外之财,怎么不比工资香呢。 庞小南回了布洛斯之花的正前方甲板上,看到李易斯和小田莉玛聊的正欢。 小田莉玛侧着头问李易斯:“你和庞小南是同学,他在学校有没有女朋友?” 李易斯笑了笑,说:“我们算不上同学,只是校友,他有没有女朋友我不知道,不过他还是很受女孩子欢迎的。” “就他那样,还受女生欢迎?”小田莉玛有些不信。 “小田莉玛教授,这你就有所不知了,他一进学校就夺得了综合格斗大赛的冠军,按照现在时髦的话说,是优先获得了大学择偶权。”李易斯还清晰的记得在格斗大赛会场那些狂热的女粉丝对庞小南的崇拜,叫喊声都要掀翻了屋顶。 “你们一个名牌大学,还整这些打打杀杀的比赛吗?”小田莉玛出自名校,名校都应该以学业为重,该被顶礼膜拜的应该是那些取得科研成就的学生。 “我们是军校,军队就该尚武,虽然现在的战争以高科技为主,但是尚武的精神不能缺。”李易斯不同意小田莉玛的观点,“而且你看,我们进入新布洛斯之后,武器缺失的情况下,最后不还是得靠基本的身体素质吗?” “嗯,这倒是真的,”小田莉玛深有同感的点了点头,要不是庞小南的武功高强,科考队还剩不下这些人,“你的功夫比庞小南如何?” 小田莉玛没有太关注李易斯的打斗,但是她觉得李易斯的功夫不弱,外行看热闹嘛。 “我比庞小南差远了,”李易斯摇了摇头,有些落寞,“他是武道巅峰,我才武道初阶,差了几个层次,这么说你可能不明白,这么说吧,10个我都不是他的对手。” “他这么厉害呢?”小田莉玛瞪大了眼睛,她以前只知道庞小南的功夫好,但是没想到有这么好。 “你说他受女生欢迎,比你还受欢迎吗?”小田莉玛觉得李易斯虽然功夫差了一点,但是其他各个方面怎么看都要比庞小南强不少。 李易斯笑而不语,这个问题他不知道怎么回答。 要说受欢迎程度,李易斯当然是学校里的明星,可是自从败给庞小南之后,好像庞小南更受欢迎了,庞小南的受欢迎是那种有人愿意近距离接触他的亲密无间的感觉。 而李易斯的受欢迎,只是像个偶像一样,没有人会真的想和他做朋友。 这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概念。 比如说,庞小南的身边总是有不同类型的美女相伴。 而李易斯的境遇,是走在校园的小路上,总有不认识的学生呼喊:“哇,李易斯诶!”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