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身在黑暗,心向光明
方修沉默伫立在那里,就像是一座亘古的塑像,清秀的面庞上所有的表情都凝固消失,空白一片。 从见到众人对这名红衣少女的尊重维护举动,他就清楚知道,自己犯了一个极其严重错误,一个足以断送他性命的错误。 这种感觉,尤其是在面前实力深不可测的云焕仲,释放出强烈的杀意时,更加清晰可触。 有寒风从敞开的大门涌入屋内,贪婪袭卷走身旁的所有余温,寒意透骨。 屋外传来嘈杂的脚步声,无数收到传讯的士卒,第一时间冲入大厅内,呈包围阵势用寒刀和弩箭对准方修,防止他有异动。 因为大厅内空间狭小,更多的士卒都围聚在了屋外,严阵以待。 头顶上方的夜空,盘旋着众多青隼的羽翼破风声,就连那两架攻城所用的诛神弩,此刻也对准了此处。 这些曾在战场上无情收割性命的战争利器,如今全部蓄势待发只为了对付一人,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剧的荣幸。 天罗地网,莫过如此。 可这样万死无生的危机下,方修却像是神经失常了一样,竟然嘴角微微上扬,缓缓露出一个颇为绚烂的笑容。 就像是日暮西沉时,那天地间最后一抹,同样也是黑暗永寂长夜前最绚烂耀眼的光彩。 他面带着笑容,目不转睛遥望着台阶的最上方,那被重重侍卫护在后方的那红衣少女,神色淡定开口问道: “所以,你是谁?” 也许是先前,方修留给她的恐惧太过于浓重,被这道目光注视着的云火瑶,尽管明知道从现在开始,这恶魔般的少年再也无法伤害到自己,但却还是控制不住地朝后退了一小步。 等反应过来,似乎也觉得自己这种下意识的退步举动很是丢脸,羞愧之下,立马又朝前跨了一大步,挺起胸脯高昂头颅,拿出平日里无人敢惹的云家大小姐气势: “我姓云,名火瑶!夏朝四大世家中云家的大小姐!我爷爷是云家族长,就连夏皇见到都要行晚辈礼!大哥是夏朝最年轻的将军,麾下兵马百万!二哥是道门首席大弟子,被誉为百年中最有望冲击问道的修行天才之一,乃是当今的灵虚榜魁首!” 这番话说得掷地有声,配合着那令人惊叹畏惧的介绍,引得满场惊寂。 但,当一个人拿出自身的全部筹码,想要去赢得气势和敬畏时,便代表这人在心理上从一开始就已经输了。 “云家?我之前从未听闻过。不过看他们对你的敬畏,想来那一定是一个很厉害的世家。” 方修并不是故意装无知,以此贬低云家,而是自出生便困顿于凉城的他,确实没有资格和渠道知晓这隐匿于夏朝背后的庞然大物。 紧接着,他的笑容越发灿烂,露出两排洁白如玉石的齐整牙齿,眉眼间通透着一股放任宣泄的傲然意味: “既然这样,你必须得牢牢记住我的名字了,我叫‘方修’,方是正方的方,修是修行的修……” “千万不要忘记这个名字!毕竟我方修,可是这世间第一个让你流血的男人!” 这句话很骄傲,很放肆,很张狂,同样也很意味深长。 “无耻小辈!住口!” 云焕仲一声厉喝,怒不可遏地冲上前去,一掌重重拍打在方修的胸口,终结了他的口无遮拦。 “砰!” 一声巨响,宛若金石炸裂之声。 在这一掌之下,猝不及防的方修,直接整个人被重重拍飞出去,撞破了身后的石墙,撞飞了那些在外严守防备的士卒,然后重重摔倒在离屋外十多丈的冰寒雪地之上。 大厅地面上,屋内雪地中,残留着一条殷红血线。 身为夏朝八大神将之一的云焕仲,这盛怒下的一掌虽然仓促,但威力却足以开山裂石,哪怕是灵虚境的修行者都无法承受,都更何谈一名连修行都不知为何物的无知少年。 因此他可以断言,对方绝无存活可能。 让女人流血,还是第一次流血,这样粗鄙的话语,多用于市井之徒隐晦的荤段子里。更何况,在说起这句话时,方修还故意提高了声音,让门外的那些士卒都可以清楚听见。 在场的士卒大多血气方刚,每天闲来无事聊得最多的便是女人,几乎都懂其中内蕴的含义。 不过就算听懂了,也必须得当做什么都听不懂。 而身为云家大小姐的云火瑶,自幼所接受的便是最高贵最正统的贵族礼仪教育,一时间哪里会明白这句话背后的意思,场上也不会有人会在这时不要命去告诉她。 相反,她反而觉得方修并没有什么地方说错的,今日确实是自己有生以来,第一次被人硬生生打得吐血,。 云火瑶这不反驳不争辩,甚至有些深以为然的羞怒模样,落在了在场很多有心人的眼中。 完全可以想象,今夜过去后,方修这“诛心”之语,会被暗地中怎样议论如何遐想,衍生出各种各样的香艳版本。 流言蜚语虽无形无状,但却是世间最为无孔不入,最为强大的武器之一。 这便是,来自于方修的报复! 我打不过你,但我却可以恶心死你! 就算死,都不让你好过! …… …… 雪地中很冷很凉。 在云焕仲眼中已经绝无生还可能的方修,艰难地从地面上坐起。 他伸出手,颤抖着从雪地中抓了一大把冰雪,然后直接塞入口中。 冰雪化得很快,因为有温热的鲜血在消融。 强忍着胸口几欲翻腾到咽喉的血气,他直接将雪化之后的冰水,连带着将要吐出的鲜血,一同狠狠吞入腹中。 忍着胸中像是被烈火烧灼的痛苦,他站起身来,摇摇晃晃朝那灯火通明亮如昼的大门走去。 因为刚刚他是从里面出来的,所以现在自然得再回到里面。 因为他是方修,一直以来都是无比骄傲地活着,如今既然横竖都是死,所以当然也要死得够足够骄傲。 他步履蹒跚,一步一缓坚定不移朝前方走去,沐着星光迎着风雪,身后是如墨黑夜,眼前是似昼光明。 每前进一步,四围那些用刀刃指着他的如潮兵卒,便齐刷刷朝后退后一步。 “身在黑暗,步向光明。” 不知为何的,方修忽然想起了自己所读过的典籍中,这句流传甚广,在上古人族的黑暗时代,圣人教化万民留下的圣言。 这句话,也是那身为自己养父的老家伙,在过去那些最黑暗最苦难的岁月中,对自己所说过的最多的一句训言。 这圣言放到此刻,显得如此应景,像是对自己这短暂的一生的悲伤隐喻。 他想笑,可是却怎么都笑不出来,就算是能笑出来,那也只会是嘲笑的笑,因为自己此时此刻实在有些可笑。 在艰难走到大门处,只需一步便可进入如昼的光明中时,他却停下了脚步。 不是因为胆怯,只是因为想起了一件事,一件至关重要的事。 他用沾满鲜血的手掌,自腰间掏出一枚碎银,这是他今日采石所得的工钱。 拍了拍身旁离自己最近的,那手握着刀刃的兵卒肩,低语道:“这位大兄弟,能打个商量不?这碎银我带走也是浪费,劳烦你等我死了,帮我交给一名叫方木的孤儿吧,物尽其用……咳咳!” 话说得太多牵动了伤口,方修用手捂着嘴唇,剧烈咳嗽了几下。 说是打商量,但他却不由分说直接将那枚碎银,直接塞入那尚在发怔的凉城兵卒掌中。 “我可警告你,要是连我方修的钱都敢贪,小心我做鬼都不会放过你!”最后,他甚至还不忘警告威胁一句。 毕竟,那是他另外的半条命。 摊开手掌,发现掌中满是鲜血,还掺杂着一些细小碎物,应该是……内脏的碎块? 素来都喜好洁净的方修,自怀中掏出一方白净手帕,表情郑重地将自己面颊上、嘴唇旁、脖颈间和指缝中的血迹一一擦去。这种时候,他忽然很庆幸,自己每逢出门必带手帕的习惯,是多么的机智圣明。 做完这一切,他将已经染成血色的手帕整齐折叠好,重新放入怀中。 然后拉平胸口那处凹下去的衣衫。 最后抬起脚…… 背离了身后黑暗,踏入进眼前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