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1章 那里,是我的故乡
晨婉的身子猛地怔了一下。 她呆呆的坐直了身子,瞪着懵懂无知的眼睛,“你说什么?” 她声音有些颤抖。 也有些结巴。 很多话,其实在一开始,就能告诉她。 但不过是难以启齿,不知该如何表达。 对于这个一直苦苦等他的女孩,有些太过残忍。 一次又一次。 伤她的心。 有些话,秦墨很难说出口,说出口的同时,难过的不仅仅是她,他也很难受。 “我……我可能要去很远很远的地方……”秦墨有些语无伦次的结巴道,“可能……会有半年,一年……甚至更久……没法联系你。” “你要去哪里?” “你还要去哪里? 你到底还要去哪里?” 晨婉激动的站起来。 她赤果的身子,在夜色下如此美丽,就像被雕琢的一座美丽雕像,玲珑完美。 只是这时的秦墨,无颜欣赏。 他低下头,有些不知所措。 就像犯了错的大孩子。 “每次我跟你发消息,隔一周,你才回。” “我不知道你做什么,你那个层面,确实也不知我该知道的,每天都是提心吊胆,每天都害怕你永远也不会理我,每天……”晨婉哭着,她瘫痪的坐在床榻。 被子裹紧自己身子,蜷缩成了一个刺猬,埋在被子里失声痛哭,已说不出话来。 秦墨缓缓伸出手,他又僵滞了下,泄气的把手收了回来,默默的听着晨婉哭泣。 有时候,你连哄她的资格都没有。 因为,你心里很清楚。 你很对不起她。 “我要和你一起去!” 过了好久,晨婉抬起红红的眼眶,死死盯着秦墨。 她突然变得憔悴、无助,只是此刻语气,坚定、强硬。 我要和你一起去。 哪怕是危险,哪怕是死,内心也总是安宁。 “不可以。” 秦墨坚定的说。 上古战场,那里和天隐市完全不同。 那里是战场!是属于另一个位面,更血腥的地方!天隐市还能说成一个城市,但上古战场,那里是完全杀伐的地方,除了尸骨、血腥,那里没有任何。 他又怎么会让晨婉,陷入那般绝境? “那你还要让我等多久?” 晨婉红着眼。 秦墨沉默的低下头。 晨婉惨然的笑了笑,她裹紧被子,轻轻躺在了床榻,背对着秦墨,静静的不再逼问。 她体谅他的苦衷,体谅他的无奈,体谅他是因为爱她,才不愿带她去那里。 但她心里好难受好难受……翌日清晨。 秦墨从睡梦中醒来,枕边人已然消失不见了。 他苦涩的笑了笑,给她把家收拾好,叠好被子,同时去楼下超市,给她买了她喜欢吃的零食,填满她的冰箱,并抽出一张银行卡,放在她桌子上。 这两天,秦墨已提前跟窦老爷子通过电话,替他立好了遗嘱。 哪怕自己死后,自己身边的人,也能享受无穷无尽财富。 秦墨活得一点儿也不快乐。 生而为人,总是如此艰难。 如果让他重新选择,他不想出生在间荒,就想平平凡凡的,和晨婉有这么一个小房子,做一份普通的工作,生活一辈子,就挺好。 秦墨坐上布加迪,有些失落的抬头看了眼晨婉的公寓,停滞了片刻,开车离去。 虽心里有些不想承认。 但这次离开,很有可能会是永远……“你等一下!” 就在秦墨发动车时,一辆面包车挡住了秦墨的车。 晨婉费劲儿的提着一个行李箱,小步跑了过来,不由分说打开车门,抱着沉重的行李箱上了车。 “你要干什么?” 秦墨微微一愣。 晨婉笑眯眯的眨着眼,“我前几天考了记者证,就是想转行报道武道方面的新闻。” “我早上去和老板审批了,华夏日报也想做武道这方面的栏目,正好陪你走一年多,我能做一个记录片,记录很多神秘世界的东西。” 秦墨苦笑着,“那不是平常的武道。” 若是平常的武道,秦墨也就带上晨婉了,上古战场那等地方……怎么可能带上她啊!“可是我已跟老板请假了。” 晨婉委屈巴巴的说。 “现在社会,人们都爱看猎奇的内容,平常新闻报道根本做不出来了,我要是去那里走一年多,出一本纪实文学,拍了纪录片的话,一年多之后,我肯定会成为华夏最有名的大记者!” “放心啦!我不会给你添乱的。” 说着,晨婉对秦墨央求。 秦墨有些头痛。 他知道,晨婉这是想和他在一起,打出来的幌子,她根本不想成为什么大记者,只是想在他身边。 “你连摄影师都没……”“嗨!秦哥!” 秦墨话还没说完,一位小伙从面包车走下来,他笑着和秦墨打了个招呼,并朝秦墨递了根烟,“秦哥,我是华夏日报的摄影,你叫我小吴就行。” “嘿嘿,秦哥大名我一直心神以往已久,今天终于见到真人了。” 秦墨无语的看了他一眼。 冲他摆摆手,“我不抽烟。” “好嘞,秦哥你在前面开,我跟在后面就行。” 小吴笑着道。 事已至此,已没办法。 秦墨心中虽不喜,却有些窃喜,心情复杂。 带着晨婉,秦墨回到了天隐市。 此时,已是第三天清晨。 所有的东西,全部准备好了。 每一个出发前往上古的人,他们在华夏世界的事情,全部在这两天处理妥当,墨组、叶组,人数不多,就132人。 有家室的,也签了自愿书。 秦墨给每个有家庭的人,发了五百万的安家费,这些都是他应该做的,毕竟这些人,没必要跟着他送死,总不能因一句‘保护全世界’这种虚无缥缈的狗屁话,就骗人赴汤蹈火去送死,该给的好处,秦墨从未吝啬过。 数十辆越野车和十数辆大型卡车,从天隐市出发。 秦墨等人离开的时候,天隐市居民们也都出来送别。 和上一次集体离开不同。 上一次离开,是嘲笑、是不屑、是讥讽。 这一次,人们敬畏、尊敬、崇拜。 小双看到这种浩大场面,他激动打开天窗,小脑袋从窗户上露出来,就像大领导视察,冲两侧街道的人们招手,就差说一句‘同志们辛苦了’。 一旦有这种无需出力,就可出尽风头的事,总是少不了小双。 他恨不得脸上刻上,我是秦墨弟弟的字样。 “为什么这些人都要欢送你?” 小双站在天窗外,晨婉则坐在后座扶着小双的腿,怕他摔下来,同时好奇看着两侧冲秦墨敬畏弯腰的人们,她有些不解问。 “因为我牛批。” 秦墨淡淡道。 可以,够直接了当。 “那后面那些大卡车拉的什么,竟然五辆大卡车,拉着一个巨大的集装箱,我之前也去汉江码头做过关于水运的报道,我还没见过这么大的集装箱。” 晨婉好奇的指了指后面。 “拉的是野兽。” “什么野兽,需要五辆集装箱才能拉得动,是大象吗?” 副驾驶小吴,也忍不住好奇问。 他一直知道,晨姐的男朋友,是个了不起的人物。 但如今场面,着实有些吓到他了,一个城市数十万人跑到街道上相送,秦哥的车经过时,一个个全恭敬的低着头,这……这到底何等的地位和身份啊!秦墨淡笑了一下,“慢慢你们就知道了。” 很多事,和晨婉他们解释不清楚。 等慢慢这个层面的事,他们多见上几次,也渐渐不会有好奇了。 数十辆车和大型卡车组成的浩大车队,出了天隐。 车队的行驶了不知有多久。 穿越了华夏数不清的城市,从最北部来到了偏远的南疆之地。 经过了山清水秀美景,经过了寒冬腊月凋零,经过了群山峻岭,穿越了漫长的无人小道。 景色随着路途越来越远,也变得越来越荒凉。 华夏大地,沃土千里,以至于景色都随着这千里山河,能变幻出多种多样的风景来,千里山河,一里地,一里景,此间社稷,唯有华夏之地。 经过三天的奔波,晨婉已有些疲惫了。 从一开始的激动兴奋,到现在连说话也没了力气。 她瞌睡的靠在秦墨肩膀上,两天两夜,司机轮换开着,24小时,除了上厕所、吃饭外,车都没停过。 “我们去的地方有多远?” 晨婉好奇问。 漫长道路,就好似开不完的尽头,他们甚至穿过了华海大部分地方,秦墨带着这么多人,到底要去哪里? 秦墨沉吟了下,“那个地方,算是华夏的禁区吧!” “类似撒哈拉沙漠,那种几乎无人地区吗?” “要比那里要荒凉。” 秦墨犹豫了下说,“比那里还要广阔无垠,比那里还要萧瑟不堪,进入过那里的人,都会有一种无尽的绝望感,它虽是华夏的一部分,但华夏绝大多数人,却连听也没听过。” “不过……”秦墨突然笑道,脸上洋溢着难得一见的幸福,“我倒是很喜欢那里。” “为什么?” 晨婉不解的看着。 秦墨看着车窗外倒退的风景,露出欢喜的笑意,“因为……那里是我的故乡。” “生我养我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