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给点颜色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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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 chapter list 如何在漫长、枯燥的赛季中找寻乐子,让比赛变得有趣一些,在未来很长时间里都将困扰着甘国阳。 对他本人而言,这本不是问题,打篮球就是很有趣。 哪怕一年打100多场,哪怕一天一赛,哪怕一场比赛打90分钟,他都不会觉得厌烦。 但篮球是团队运动,靠一个人是无法赢球的,再强也不行。 甘国阳可以不懈怠,队友会懈怠,而且是一定会。 他有时候想,如果自己是个拳击运动员就好了,可以不用像篮球比赛一样,去考虑队友的情况。 他只用考虑自己和擂台上的对手。 1987年美国拳坛崛起了一位超人气的巨星,迈克-泰森。 他以凌厉的拳台风格,霸道的重拳,在全美拳击界刮起一股泰森旋风。 不光开拓者球员感到比赛无趣,那些报道开拓者比赛的记者同样需要一些新鲜料子。 甘国阳在克利夫兰29分8个盖帽16个篮板球的数据已经激不起丝毫浪花。 常规赛这种表现对阿甘来说太平常了,29分的得分太少,8個盖帽也就勉强够看。 赛后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询问甘国阳,“如果你和泰森打一场拳击赛,到底谁会赢?” 自从泰森87年大火后,这样的问题就不绝于耳。 在NBA赛场,甘国阳已经是打遍联盟无敌手。 总决赛上怒摔罗德曼、托马斯,让甘国阳成为了联盟第一打架高手,无人敢质疑。 但NBA毕竟是篮球联盟,你在篮球联盟打架最厉害,颇有点相声界歌唱的最好的感觉(虽然甘国阳篮球打得也是最好)。 于是一些好事者就开始关心,甘国阳和迈克-泰森俩如果打一场,结果会是怎么样呢? 这样无聊的问题甘国阳原本懒得回答,他知道以后自己不仅要和泰森打,还要和阿里打,和福尔曼打,和霍利菲尔德打。 再然后和老虎打,和狮子打,和银背大猩猩打。 甚至有一天说不定要和霸王龙打。 体育明星往往都无法逃脱普通民众的这种好奇心。 在传媒时代,人们还只是口嗨,不会真的让你尝试。 30年代美国短跑明星杰西-欧文斯,老了落魄后,因为没有钱,不得不和马匹赛跑,来满足民众的好奇心,看看最快的人有没有马跑的快。 后来威尔特-张伯伦也被人拿来和拳王对比,能不能打得过阿里。 现在轮到甘国阳被问到这个问题,被问的多了,甘国阳也是烦了,干脆来了个正面回应。 他先反问这位记者:“那我问你,你觉得如果泰森和我比赛篮球,他有机会赢我吗?” 新闻发布厅里一片哄笑声,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 泰森脑袋大脖子粗,一看就是打拳击的料,哪能打篮球啊。 甘国阳接着道:“很显然,虽然我略懂一些拳法,而且力量很强,但如果和职业拳击手比赛,我依旧没有什么胜算。当然,如果不局限于拳击,可以摔跤,或者用肘子,再让我特训一段时间,我也许能占一些便宜。” 新闻发布厅里又是一阵笑声。 甘国阳很实诚,按照拳击规则去打,他肯定不是泰森的对手。 如果可以用摔跤,那甘国阳算是个业余摔跤爱好者。 凭借摔跤对拳击的优势,依靠体型和力量,说不定真能和泰森较量一番。 就像当年默罕默德-阿里和日本摔跤手猪木之间的战斗,阿里竟没占到便宜,甚至腿被踢坏了。 随着常规赛的深入,这类话题会越来越多。 因为篮球,人们开始关注阿甘,但紧跟着,他们会更关注阿甘篮球之外的东西。 当然有个前提,甘国阳在篮球场上的表现不能变差。 一旦他开始下滑,打得糟糕,人们的注意力会重新回到篮球上,只不过是批评他、讽刺他。 如果持续下滑,一直输球,媒体和球迷就会渐渐将他遗忘。 起码在1987年,人们看不到将阿甘遗忘的可能。 在离开克利夫兰后,开拓者马上前往印第安纳波利斯,迎接一场和步行者的背靠背比赛。 客场背靠背是长途旅行中最折磨人的赛程安排。 刚打完一场,凌晨赶到下一个城市,白天睡觉休息,晚上又要比赛。 这对球员身体、精神都是巨大的考验。 拉姆齐取消了白天的训练,接着在赛前准备会上宣布,吉尔摩尔今天休息不用打,琼斯顶上成为第一内线替补。 “我能不能也休息一下?”甘国阳明知故问。 “你死了以后再休息。”拉姆齐毫不客气。 一旁鲍比-贝尔曼说:“恐怕杰克让你休息,你都不会休息的。今晚打步行者,有雷吉-米勒。” “什么勒?” “米勒。” “哪个米勒。” “雷吉!雷吉米勒!我们高中总决赛的对手伱都忘记了吗?” 甘国阳恍然,道:“记得记得,就是那个被我盖帽绝杀的小瘦子,据说他姐姐打球比他厉害。” “他姐姐是谢丽尔-米勒,美国最强女球手。” “没想到,又遇到老熟人了。看样子我也要送他点见面礼才行,以后遇到的老熟人会越来越多的。” 甘国阳属于进入联盟比较早的,读了两年大学就参加了选秀。 像凯文-约翰逊、雷吉-米勒等,都是读完大学才参选。 27号晚上,开拓者客场挑战步行者。 步行者和骑士队堪称难兄难弟,80年代开始一直萎靡不振。 而且步行者的衰败还和开拓者有一定关联,甘国阳这个榜眼签就是从步行者那儿薅来的。 如今骑士逐渐步入正轨,步行者同样走上了正确的道路。 唐尼-沃尔什在1986年从球队助理教练升任总经理,着手对球队进行重建。 他邀请了迈克-舒勒作为新任主教练,这位作风严谨,一丝不苟的篮球工作狂,很快搭建了球队的基本架构。 在1987年选秀大会上,他跳过了印第安纳明星阿尔福德,挑选了雷吉-米勒,这一争议极大的选择日后被证明是正确的。 如今的步行者以年轻球员为主。 主力成员是维曼-蒂斯代尔,韦恩-弗莱明,查克-佩森,赫伯-威廉姆斯,史蒂夫-斯蒂帕诺维奇和雷吉-米勒。 大部分人认为,佩森、蒂斯代尔会是球队未来的核心,而雷吉-米勒不过是个小配角。 但显然,人不可貌相,一个球员能不能成为核心,能力是一方面,性格其实占到更重要的一部分。 在NBA有能力的人很多,能进入NBA的都是天才,自己故事里的主角。 而在一群主角中要脱颖而出,成为主角中的主角,竞争意识非常重要。 查克-佩森很有天分,他上个赛季压过罗恩-哈珀,拿到了最佳新秀。 可是在球场上他缺少一些心气,绰号长枪手的他,面对甘国阳就变成了长号手。 不敢和甘国阳正面硬刚,只能拍拍马屁,让自己不要被打得太难看。 这样的球员注定是配角。 还有蒂斯代尔,他和多尔蒂一样,小时候并不爱打篮球。 他真正的兴趣是音乐,打球只是工作而已。 未来他将成为一个出色的吉他贝斯手,了不起的音乐家,而不是以篮球运动员的身份被人铭记。 只有雷吉-米勒,这家伙是个充满竞争意识的篮球手。 在要和开拓者比赛的前一天晚上,米勒兴奋的睡不着觉,他脑海中幻想着,在甘国阳头上命中三分球的快乐。 最好是个绝杀。 雷吉-米勒这么想着,他发誓明天的比赛要给甘国阳点颜色瞧瞧。 (本章完)